当前位置:首页 》 媒界关注 》 公司动态 》 新商标法

全国优秀经销商:
       您们好!跟大家分享一个重大消息:
       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商标法将于2014年5月1号执行

       8月30日上午,备受社会关注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修正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。
  本次商标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集中在三个方面:

  一是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。规定只有商标局、商评委及人民法院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才能认定驰名商标,并明确驰名商标不能用于广告宣传、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;规定将他人驰名商标、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的,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;明确禁止抢注因业务往来等关系而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;规定商标注册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实际使用的,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。增加商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,要求其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,不得代理具有抢注情形的商标注册申请,不得注册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以外的商标。
       二是商标和企业名称的冲突有了更高层次的法律保证,文件中明确:商标中的文字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,使他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(包括混淆的可能性,下同),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,应当依法予以制止。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,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,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,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。 将他人注册商标、未注册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,误导公众,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,依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处理。

       三是进一步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。明确故意为侵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,属于商标人侵权行为;提高商标侵权行为罚款的数额,增加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;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应当从重处罚;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、情节严重的,可以判定惩罚性赔偿;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,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,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、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,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、资料;将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判定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。

       希望大家顺应潮流,尽快把精力转移在推自主品牌上,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。

 

中国电子熊猫集团
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(厨卫事业部)
总部地址: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熊猫集团
全国招商热线:4008-955660
电话:0760-2323 7188 (生产基地)
传真:0760-2323 7588 (生产基地)
官网:http://www.pandadq.cn

 

南京熊猫电子(厨卫事业部)
2013-11-22

.

Copyright © 2015 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(生活电器事业部) 版权所有. 粤ICP备20060241号 /

全国服务热线:4008-955660